从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数据看,2023年,上海输出技术的卖方以企业为主,企业输出技术31054项,成交额4656.26亿元,分别占总量的61.1%和96.0%;吸纳技术的买方也以企业为主,企业吸纳技术43632项,成交额4657.41亿元,分别占总量的85.8%和96.0%。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等方面,促进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成效是显著的。
根据《2023年度上海科技创新政策报告》,上海在科技成果转化需求侧采取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充分落实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更好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3年,上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8044家,其中3048家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4737家。3008家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减免税金总额248.68亿元,这些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总收入突破4.85万亿元,实现净利润2635亿元,上缴税收超过1707亿元。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40号)对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主要提出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凡入库培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形成‘发现一批、服务一批、推出一批、认定一批’的培育机制”;二是遵循企业成长规律,构建完善“科技创业团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入库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培育链;三是优先在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中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四是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概念验证、熟化孵化等技术转化平台;五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对入库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支持额度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10%确定,最低20万元、最高200万元;六是优化完善认定流程。
2.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比较到位,享受企业数量、加计扣除额均比较高,且增长较快。
2023年上海市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4万家,加计扣除金额近3 300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825亿元,比2022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数(4.15万家)下降了3.6%,加计扣除额(3292.87亿元)、减免所得税额(823.22亿元)分别比2022年上升0.2%和0.2%。
3.落实技术先进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上海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42家,有效期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数为243家。146家技术先进型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减免税额为13.17亿元。
4.落实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
2023年,上海新认定软件企业331家,与2022年(478家)相比下降30.75%,通过年审软件企业数为2104家。截至2023年,上海累计认定或评估软件企业3745家。2023年,全市共登记国产软件产品有4 214个,较2022年下降0.40%。截至2023年,上海累计登记国产软件产品达97475个。
二、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政策力度大
科技企业是因科技成果转化而创办并成长发展的。为鼓励科技创新创业,上海在创新创业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1.有力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2号)第五条规定,创新资金优先支持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项目;(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的项目;(3)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各类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的创新创业项目,创投机构投资的创新项目,相关创新创业赛事遴选的优秀项目等。上海市科委主要围绕企业创新投入、经营管理、团队实力、技术(产品)创新性、产品市场、发展目标可行性等整体状况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分为A、B两档,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10万元/项的资助。在上述支持的基础上,上海市科委推荐申报国家相关创新创业项目或参加相关赛事,获得国家支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资助。上海市各区政府须对本辖区创新资金支持项目予以配套资助,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低于市拨付B档项目(10万元/项)的经费额度。自2012年起,科技部等部委共同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很活跃,吸引一批服务机构、媒体和投资机构参与,为大赛项目提供服务,大赛优胜项目分A、B两档,均可获得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资助,区级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资助。2023年,上海市创新资金申报6552项,立项1288项,市级财政资助经费14240万元,分别比2022年申报7001项、立项2155项、市级财政资助经费23100万元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2.强化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
2006年,上海设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大学生科技创业。2023年,该基金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291项,资助金额9295万元,受资助企业的注册资本6.9271亿元,其中:股权项目资助1项,资助金额50万元;债权项目资助290项,资助金额9245万元。相比2022年的178项和5657万元,资助力度显著加大。累计资助4016项和9.9345亿元。
3.民间基金资助。
上海长三角商创科技基金会通过举行科创大赛、论坛、沙龙等活动,孵化优秀科研项目,培育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促进科技企业成长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
上海建立了科技企业梯度支持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
1.各发展阶段各种规模的科技企业均可得到政策扶持。
新创办的企业可以在企业孵化器里创办并获得相应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可以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企业可以申请认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的企业可以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科技企业可以申请认定卓越企业。
根据上海市科委等三部门发布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12号)规定,对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分为小巨人企业和小巨人培育企业两类。经立项后,市级财政资金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企业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在取得成果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获得相应资助。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资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家。区级财政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期结束后,经财务审计和执行情况评价两个环节,综合绩效评价为“通过”的,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给予相应的资金资助。综合绩效评价为“未通过”“结题”的,不予资金资助。2023年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70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85家,153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通过验收。累计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1095家、小巨人培育企业1713家,累计补助24.94亿元。
2.科技园区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国家火炬计划支持国家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发展。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种类型科技园都有相关管理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科技计划申报辅导、融资服务等。
从上海高新区有关文件可知,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项目和各分园的重点项目。各分园需要市级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由分园所在区财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政府奖励、购买服务、资本金注入等方式,资助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立项后,经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评估,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3.支持企业建设开放式创新中心。
上海市科委印发《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沪科指南〔2023〕21号)提出,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其目标是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建设大企业开放式创新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建立企业创新需求挖掘、需求匹配、解决方案验证、产业场景应用的平台运营机制,建设概念验证或中试平台,开展供需对接、创业孵化、技术转移、产业资源配置等服务,形成创新联合体或孵化器等开放平台模式。
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施行近30年
自1998年以来,上海实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制度,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实行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贷款贴息、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类职称评审等政策。
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沪科规〔2020〕8号)规定,凡是运用高新技术成果首次实现转化并形成样品、样机或服务的项目可以申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简称高转项目)认定,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常年受理高转项目认定申请。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沪科规〔2020〕10号)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即按照经确认的销售项目自身所产生的直接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乘以技术贡献系数、核心技术价值占比,在政策享受有效期内申请财政扶持资金。另外,可根据有关规定享受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政策。
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主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解决资金、技术、人才等问题实现较快的发展,是一项普惠政策。2023年共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837项,涉及697家企业,累计认定高转项目15929项;符合2022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的企业1069家,共拨付财政专项资金8.9亿元,累计129.94亿元;2023年支持98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引进落户135人,累计落户人才超过3400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职称评审通过239人,其中高级职称132人,累计1万余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工程等政策叠加效应显著,在2023年新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九成,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占比接近三成。
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职称评聘政策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8〕16号)提出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最大限度激发、释放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进一步打通以下六类人才的职称通道:一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5年内,可通过“直通车”比照国内同类人员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二是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三是贡献大、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突破学历、任职资历要求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四是支持和推动高峰人才核心团队成长;五是拓展产业工人职业发展空间,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1.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类工程系列职称评聘办法。
上海市设立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简称成果转化高评委),负责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该高评委下设生物与医药、化工与材料、机械与自动化、电子与信息技术四个学科组,受理在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申报。
2024年分别对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的职称申报人员的能力做出修订。其中,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须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并聘任高级工程师职称以来具备以下能力:①具有全面系统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专业理论水平,形成了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模式和做法;②长期从事技术创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成效显著,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③在指导、培养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人才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统筹带领研发、转化团队开展项目实践。与高级工程师相比,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要求更高,体现在“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模式和做法”而非“取得重要成果”、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而非“较高”、带领人才团队发挥“突出”而非“重要”作用。
2.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高级经济师评审办法。
2024年6月,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经济系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评审为高级经济师:一是作为科技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实施技术转移项目3项及以上,累计到账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二是作为成果转化项目实施人,累计实现销售额不低于3 000万元。该办法对于不能评审为高级工程师的,可以评审高级经济师,拓宽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职称评审范围。
3.完善职称评审政策,并向产业领域、服务领域延伸。
《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称认定试行办法》(沪人社规〔2019〕27号)决定在本市试行开展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称认定工作。
六、完善科技创新券政策
2022年12月30日,上海市科委和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沪科规〔2022〕11号)规定,科技创新券是指利用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向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的一种政策工具,采用电子券形式,由企业(团队)申领和使用。其中,专业服务是指企业(团队)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战略规划、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人才培养、资源开放等服务。每家企业每年使用额度不超过30万元,每个团队不超过10万元。企业(团队)在创新券平台选择所需的专业服务并提交订单;服务机构收到订单后,在线填报服务合作意向书和服务金额;管理中心对专业服务及对应金额予以核定,并按该核定金额的50%给予创新券使用额度。
2023年,上海市科委共向1356家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发放了总额4.07亿元的创新券,惠及238家次的仪器类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利用创新券购买493次创新服务,研发总支出约1.28亿元,实际兑现补贴超过4567万元。
七、落实其他扶持政策
科技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1.落实好科技金融政策。
企业可根据自身在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所处的阶段,设计符合企业实际的融资方案,融通到科技创新所需要的资金。上海拥有小巨人贷、履约贷、微贷通等科技金融产品,鼓励商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主动授信。上海引导和促进国有资本、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资科技成果转化。2023年有1013家科技企业获得科技贷款总额近74.46亿元。《上海科技金融生态年度观察2023》显示,2023年上海股权投资1234起,投资金额2472.2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8.4%和增长14.2%。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上海实施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和“三首”(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示范等政策。
八、思考与建议
1.特点。
上海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需求侧政策体系总体来说是比较完善的,在以下几方面比较有特色:
一是比较好地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使企业得到实惠;
二是围绕企业成长发展实际设计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或促进企业成长发展;
三是一些政策能够长期坚持施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科技小巨人工程、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等政策都是实行了10年以上的政策,特别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已经实行了26年,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四是及时修订完善政策,使相关政策得到迭代优化;
五是政策协同性较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科技小巨人、科技金融、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等政策协同性都比较好。
2.主要问题。
上海科技成果转化需求侧政策还有亟待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策扶持力度有待加大。科技金融、政府采购、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等,受益面仍不够大,受益程度仍不够高,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提升作用还很有限;
二是企业对科技成果的需求还不旺盛,产学研合作还不够频繁有力,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有待强化,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吸纳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较弱,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条件还有所欠缺,转化动力和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企业生态体系还不健全,承接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等供给方高水平科技成果的能力不强,大中小企业之间融通有待加强。
3.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各相关政策的扶持力度,提高企业受益面和受益度;
二是进一步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支持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等的高水平科研团队通过兼职、离岗创业等方式自主创业,增强企业吸纳高水平科技成果的能力,丰富企业创新生态体系。
|
上一条: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下一条:科技成果产业化,最缺的是市场的摔打 |
返回列表 |
上海“张江论剑”科创沙龙启动,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助力
2025-04-184月17日,“张江论剑”科创沙龙启动仪式在张江科学会堂举行,打造“政、企、研、投”融合的高端对话平台,深度赋能浦东经济高质量…以大连为例图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6大转化环节、5个转化难点和堵点
2025-04-14地方科技部门如何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图中总结了“成果需求挖掘-成果评估评价-小试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供需精准对接-应用场景…